拿到澳洲父母移民签证后,还要等5年才能担保配偶?真相在这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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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到澳洲父母移民签证后,还要等5年才能担保配偶?真相在这里!

很多刚拿到澳洲父母移民签证(Subclass 143 或 864)的申请人都会问:

“我终于拿到PR了,能马上担保我的配偶来澳洲吗?”

不少人会听到——“要等5年才能担保” 😢
但其实,澳洲移民法并非一刀切
在某些情况下,你可能不需要等满5年,依然有机会担保配偶!

今天,澳华教育为你带来最权威解析👇

⚖️ 一、法规1.20KA到底规定了什么?

根据《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》第 1.20KA 条
如果某人通过付费父母签证(143/864)获得澳洲永久居留,
并且在获签时已有配偶或事实伴侣(de facto partner)

那他/她在获签后的5年内,不得担保该伴侣申请配偶签证(309/100或820/801)

💬 换句话说:
政府不希望父母签证申请人“先自己申请、后带配偶”,以避免绕过高额的签证费用。


💡 二、但并非所有人都要等5年!

移民法同时也给出了例外条款(exceptions)👇
这意味着,只要你符合特定情形,部长有权酌情批准担保!


✅ 情况一:有“令人信服的理由”(Compelling Reasons)

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非经济原因,解释为何当初未一同申请,
部长可以批准担保提前进行。

💬 典型可接受的情况包括:

  • 💊 担保人或配偶当时身体状况严重,不适合出行或体检;

  • 👵 需要照顾年迈家庭成员或未成年子女;

  • 🌍 受自然灾害、战争、疫情、家庭突发变故影响;

  • 🩺 担保人获签后出现紧急健康或照护需求;

  • 🕊️ 其他特殊人道情形(humanitarian circumstances)。

🚫 不被视为“令人信服的理由”的情况:

  • “为了省钱所以分开申请”;

  • “当时不确定是否想移民”;

  • “经济原因或签证费用压力”。

✅ 情况二:曾经共同申请但中途撤回

如果配偶原本与担保人一起递交了父母签证申请
但后来因特殊原因撤回申请
并且能够解释撤回的合理理由(非经济因素),
部长也可以批准提前担保。

例如:

张先生和太太最初一起申请143签证,但太太因突发心脏病无法完成体检,不得不撤回申请。
张先生获签后,可凭医疗证明和文件说明,申请例外批准担保太太提前递交309配偶签证。


🧩 三、如何证明“令人信服的理由”?

这是例外能否获批的关键所在!👇

📄 建议准备的支持材料包括:

  • 医疗报告或医院证明;

  • 家庭照护责任的书面说明;

  • 心理健康或人道类证明文件;

  • 官方文件(灾害、疫情、法律限制等)。

✅ 重点提示:
移民局会评估:
1️⃣ 理由是否真实客观;
2️⃣ 是否超出申请人控制范围;
3️⃣ 是否与公共利益或人道考量一致。


🧠 四、实务建议|如何操作更稳妥?

📌 1️⃣ 提前规划全家申请策略
若夫妻双方都打算移民澳洲,最好在一开始就共同递交父母签证。

📌 2️⃣ 已分开申请者,先确认是否在限制期内
建议通过移民代理或律师确认担保资格时间点

📌 3️⃣ 若符合例外条件,整理完整证据链
移民局最重视真实性与合理性。请确保文件逻辑一致、证据齐全。

📌 4️⃣ 不确定是否能豁免?
不要轻易提交!未准备充分的申请很可能被拒,且影响未来签证记录。


❤️ 五、专业视角总结

法规 1.20KA 看似严格,但留有弹性空间

对于确有特殊情况、能提供充足证明的申请人,
“不等5年”担保配偶是完全可能的。

关键在于:
🧾 理由够“令人信服” + 文件够扎实 + 提交够专业


🌏 结语|团聚不易,但总有办法 💬

家庭团聚是移民政策中最温情的一部分。
只要方法正确、材料充分,
即使面临“5年等待期”的法规限制,
你仍有机会提前团聚 ❤️

澳华教育集团拥有丰富的家庭类签证经验,可为您量身评估是否符合“例外担保”条件,并协助准备完整材料、专业说明信及签证递交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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